秦皇岛市第一中学
2014年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北京大学2014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做好2014年我校“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制”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将符合推荐要求的优秀学生选拔出来,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成立秦皇岛市第一中学北京大学2014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工作领导小组及该项工作监督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张国光(校长)
组员:谢学俊(高三主管校长) 乔凤玲 李拥军 宋丽飞 赵成海
监督小组
组长:吕国(书记)
组员:李长江(副书记) 齐明(办公室主任)
监督电话:8529002
8529128
领导小组负责实名制推荐的具体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推荐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查工作。
二、推荐名额:理科应届生1人
三、推荐候选人选拔标准
根据北京大学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认定符合以下标准学生具备推荐资格:
1、秦皇岛一中理科应届在校学生。
2、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突出、志向远大、具备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有到北京大学进一步学习的主观愿望。
5、高三以来历次考试成绩综合排名达到年级前1%以内。
四、推荐候选人遴选程序
1、结合高三以来历次考试综合排名由“秦皇岛市第一中学‘北京大学2014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候选人一名。
2、将候选人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完毕且确定无异议后,将我校推荐选拔工作的相关信息报送北京大学,并组织被推荐的学生进行个人网上信息填报。
3、邮寄被推荐学生相关材料。
五、北京大学2014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投诉接待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传真:(010)62554332
北京大学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10)62755622
秦皇岛市第一中学
北京大学2014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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