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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3年11月02日 编辑:无涯子 有 4150 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2014年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实施办法

秦皇岛市第一中学

2014年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实施办法

   

      根据《清华大学2014年“新百年领军计划”实施办法》,为了进一步做好2014年我校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将符合推荐要求的优秀学生选拔出来,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成立秦皇岛市第一中学2014年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该项工作监督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张国光(校长)

组员:谢学俊(高三主管校长) 乔凤玲 李拥军 宋丽飞 赵成海

监督小组

组长:吕国(书记)

组员:李长江(副书记) 齐明(办公室主任)

监督电话:8529002   8529128

领导小组负责实名制推荐的具体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推荐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查工作。

二、推荐名额:理科应届生1 

三、推荐候选人选拔标准

   根据清华大学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认定符合以下标准学生具备推荐资格:

1、秦皇岛一中理科应届在校生。

2、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

4、思维活跃、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

5、有到清华大学进一步学习的主观愿望。

6、高三以来历次考试成绩综合排名达到年级前1%名以内。

四、推荐候选人遴选程序

1、符合标准学生自愿报名。

2、由秦皇岛市第一中学2014年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结合高三以来历次考试综合排名选拔3名推荐人选。

3、清华大学组织相关人员对3名推荐人选进行面试。

4、结合面试情况确定一名学生作为秦皇岛市第一中学2014年“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候选人。

5、将候选人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完毕且确定无异议后,将我校推荐选拔工作的相关信息报送清华大学,并组织被推荐的学生进行个人网上信息填报。

6、邮寄被推荐学生相关材料。

 

 

                       秦皇岛市第一中学

                       2014年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201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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