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教育行风建设,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的监督,现向学校全体学生家长作出如下承诺。
一、依法治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依法执教,依法行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规范办学行为。坚持科学态度,按教育规律开门办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课程改革计划,开足开全课程。科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规范考试次数,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
三、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三限”政策,认真执行招生计划,实行阳光招生。招生中,不做违规承诺,不做虚假宣传,不搞恶性竞争,营造良好健康的招生秩序。
四、落实收费政策。严格执行省市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不擅自确立收费项目,坚决杜绝乱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杜绝“小金库”。
五、加强师德建设。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学校违规办班补课和教师有偿家教的有关规定,坚决禁止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和乱订教辅资料,牢固树立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道德,确保学生在和谐、关爱的良好环境下快乐、健康成长。
监督电话:8529016,852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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