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老师认真看通知,有意向的到乔主席处报名(只需报名,无需填表),电话8529011,18630318515,截止报名时间:12月3日中午下班前。
中共秦皇岛市委教育工委
秦皇岛市教育局
关于评选市直教育系统“三育人”先进个人的 通 知
市直各院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印发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和改进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建设,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根据省、市教科文卫工会文件精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继续评选表彰一批学为人师、行为示范、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的教育系统“三育人”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市直各院校中从事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的教职工。
名额分配表附后。
二、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
2.敬业爱生。有崇高的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3.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实事求是,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
5.服务社会。勇担社会责任,为建设滨海名城、和谐校园做出了贡献。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
6.为人师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
三、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广泛宣传,按照“三育人”评选条件和名额,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推荐人选,对上报的候选人要严格审核,认真把关,并按规定进行公示,真正推荐出事迹感人,贡献突出的先进个人。
2、各单位于2015年12月10日前将候选人的审批表一式两份及先进事迹材料一份(字数1500字左右, A4纸双面打印,附电子版。)报教育工委工会。
联系电话:3865023
邮箱:jygwgh@126.com
附:1、市直教育系统“三育人”先进个人名额分配
2、秦皇岛市直教育系统“三育人”先进个人审批表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秦皇岛市直教育系统“三育人”先进个人名额分配
市一中:4
市三中:2
市五中:2
新世纪高中:2
实验中学:2
山一中:2
职业技术学校:1
特教学校:1
外语职业学院:5
电大:1
卫校:2
中专:3
抚宁五中:1
秦皇岛市直教育系统“三育人”先进个人审批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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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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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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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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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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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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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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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处室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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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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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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