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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5年10月12日 编辑:流浪的松鼠 有 4664 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业余党校工作暂行规定

根据中组部、国家教委、团中央《关于加强对中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的意见》和《学生业余党校章程》,我们本着“着眼长远、立足教育、重在培养、个别发展”的原则,制订此规定。
一、 业余党校组织机构:
业余党校校长: 金荣慧  (党委书记)
副校长:吕  国  (党委副书记 、副校长)
成  员:信桂兰   (党委委员、党办主任)
宿  霞   (党办副主任)
李长江   (年级党支部书记、团委书记)
吴守利   (年级党支部书记、德育处副主任)
刘万江   (年级党支部书记、德育处副主任)
曾庆龙   (行政党支部书记、德育处主任)
骆玉媛   (政治教研组组长)
                    杨淑敏   (政治教师)
    业余党校学员按年级分成三个班,原则上由各年级党支部负责组织活动。
二、 要求:
1、 学员入学须经本人申请,年级组或团委、德育处推荐,党支部审定,报
党委备案。
2、 业余党校学员的主要成分应为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入党积极分子。
3、 业余党校每学期招收一次新学员,各年级党支部将学员情况填写登记
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党委备案。学生交的业余党校申请书和入党申请书,由所在党支部妥善保管。
三、 业余党校的教学工作:
按《学生业余党校章程》,业余党校每月由党支部安排一次党课学习或其他集体活动。时间定为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4:00~5:30(每学期要保证学员参加集体听课三次)。
每次教学活动,由主讲教师填写教学活动记录表,教师要布置思考作业或适当的书面作业。每月要求学员按规定内容自学2学时。
以教学班组成学党章、学理论小组,班级团支部书记为组长、班长为副组长,定期开展活动。
高三党支部以安排学员自学为主,适当参加集中学习并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
四、 学习内容:
    系统学习党章、党史、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及党建理论,三个年级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学习内容各有侧重。
高一年级侧重党史知识、党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指导思想、党在现阶段的任务等内容,并结合实际加强对学员的常规教育、法制教育。
高二年级侧重党的组织原则和党的优良传统及党的纪律、作风等内容。结合实际注重理想信念、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
高三年级侧重党在新时期的领导作用、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以及怎样争取加入党的组织等内容。结合实际进行端正入党动机和立志成才,做合格接班人的教育。
五、 关于各年级上党课的教师:
由各年级党支部根据需要自定,也可以聘请业余党校班子成员为其讲课。要求作好计划,认真选材备课,并将教材妥善保管。
六、 关于对学员的考核:
每学期由年级党支部对学员进行考核,形式为考核、考试与实践考察相结合,以实践考察为主。并将考核结果记入学员的业余党校学籍档案。团委、德育处协助完成此项工作。
七、 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根据《学生业余党校章程》,学员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学校党组织指派党员教师作为培养联系人,对其进行重点培养、定期考察,促使他们尽快成熟;对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的积极分子,要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作好入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学生,要积极作好组织发展工作。(被确定为重点培养后,时间不足一年的不得发展入党。)吸收中学生加入党组织必须经过共青团的推荐,要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履行入党手续。
    八、学生毕业后,由高三党支部负责把业余党校学员的考核结果、结业证书及《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等材料整理后装入学生档案。学生离校后,及时将有关材料移交给学生所去的单位党组织。
注:各年级党支部如组织学员到校外参加各项活动,须向校党委汇报,待批准后方可行动。

                                          秦皇岛市第一中学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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