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此规定。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二、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深入群众做好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关心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四、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相结合,各负其责,团结协作,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以讲实际、求实效、办实事的工作精神,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五、坚持干部“四化”标准,不得违反组织原则推荐选拔后备干部。六、坚持个人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三项廉政制度。七、不准经商办企业,不准在企业兼职,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和违反规定乱收费。八、在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形式接受礼金、有价证劵、信用卡和贵重礼品,在不便拒绝的情况下要交公。九、不准集体私分或变相私分公款公物;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以及用公款进行私人旅游。十、不准用公款为个人配备电脑、手机和支付有关费用,不准用公款为个人装修住房。十一、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和子女谋取私利,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的婚丧嫁娶、迁入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收受礼金。十二、不准在校内打麻将、打扑克和参与赌博。
200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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