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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5年10月12日 编辑:流浪的松鼠 有 6649 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重大事项研究决策制度
为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使学校的议事规范化,工作程序化,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全面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深入进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法规,特制定学校重大事项研究决策制度。
一、重大事项的界定
(一)党务工作方面: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传达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研究本级党委做出的决议、决定;研究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和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问题;研究审批党支部上报的有关组织发展问题;研究党员教育、奖惩以及对干部的培养、推荐与使用等问题。
(二)行政工作方面:涉及人员方面:学校招生、招聘教师、教师的调出与调入、每学年教师工作的调整;涉及学校建设方面的:楼宇建设、场地建设与改造、设备更新等项目;涉及荣誉方面的:教师的评优与评先、晋级、职称评定与聘任;涉及干部培养、推荐方面的:提干、职务变动、派出学习与参加外地有关会议;涉及奖惩与福利方面的:奖金分配、对个别教师的教育与处理等;涉及财务方面的:收费、大的经济支出原因、方案、数目等;涉及制度建设方面的:制定学校的一些规章制度、建立一些组织等;涉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等。
二、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和形成决议
1、先党内后党外。涉及有关党务工作的重大事项,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会讨论决定。程序是: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委会,充分讨论,逐渐形成一个有利于学校发展的意见趋向,统一思想,然后表决。如果意见存在严重分歧,应认真考虑少数人的意见,进一步搞好调查研究,再集中正确的意见进行表决,按照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并做好会议纪要。再向各个党支部传达或在全体党员大会上宣布决议。如个人独断专行或不执行集体决定并给工作带来一定损失的,要追究个人责任。
2、先班子内后班子外。涉及行政工作的重大事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先召开校级领导班子会议,充分地研究讨论,能当场形成决定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意向性的事项与问题,暂时不能形成决定的,要召开中层以上领导会议,进一步研究讨论;对于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通过教职工大会,讲明情况和学校的初步意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大家意见,集思广益,最后校领导班子成员再开会形成决定,做好纪录。
三、重大事项决定与决策的实施
形成党委决议及行政工作的决定后,由相关部门与人员按决定或决议要求,制定工作实施计划,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抓好过程管理,及时总结调控,注重效果。
四、重大事项的报告
校内各个部门、各个处室负责人,发现涉及学校稳定、安全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要立即向校领导报告;学校将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上级报告有关发生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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