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创先争优活动成果,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学校科学发展,我校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公开承诺如下:
一、坚定信念,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坚决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守党章,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
二、深入基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筑牢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学习意识、效率意识,努力提升服务师生、服务基层、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校党委委员带头深入各处室、各年级进行对口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着力解决广大师生普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学校教学、管理等方面热点、难点问题。
三、依法办学,依法执教。规范管理,落实好新课程改革,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严格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秦皇岛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十要二十不准”》,努力构建民主、和谐、公平的家校关系和师生关系。
四、接受监督,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办公经费的支出,坚持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制度。重节俭,强团结,营造风清气正、勤教廉教的育人环境。大力倡导绿色办公,建设节约型校园。
五、正风肃纪,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规范权力行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做到基础建设、职称评审、教师招聘及其他重大工作事项的公平、公正、公开,自觉加强道德修养,营造风清气正、勤政廉政的工作氛围。
六、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积极发扬党内民主,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搞一言堂,不搞各自为政,切实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有效促进学校和谐发展。
秦皇岛市第一中学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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