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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9年09月05日 出处:科研处 作者:科研处 编辑:bnuqhdzyf 有 1063 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北省第八届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北省第八届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9]35号),详细内容见河北省教育厅网站文件(http://jyt.hebei.gov.cn/col/1410097726928/2019/08/30/1567154660219.html)。

一、推荐名额

市教育局分配给我校的名额为3项。

二、截止时间

请各位欲申报的老师务必于9138:00-11:00将纸质申请材料装在档案袋里交到高一年级组张英锋处,电子材料发送到qhdyzkyc@163.com,过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本届教学成果奖须报送以下材料:

1.河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请书(一式3份,附件1)。

2.河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请简表(一式3份,附件2)。

3.成果有关立项、结项、鉴定的证书、证明和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论文、论著及说明成果水平、教育教学实践效果的相关材料一套。如有出版物、实物、光盘等可作为附件。

4.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效果实践检验报告(报告内容2000字左右,报告要有实践检验单位的意见。附件3)。

5.河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

6.河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单位信息表(附件5)。

7.该成果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鉴定、评比或验收证明材料等。

(二)参评成果申报单位或个人要按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表式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可以到省教育厅网站上下载)。表格材料须计算机录入(小四号字体),不得剪贴;需签字、盖章的地方,打印或复印无效;同时,使用A4纸打印,双面印刷,竖装。其他纸质申请材料要装订成册(申请书、简表、汇总表除外)。所有参评成果的申请材料均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底。

(三)各申报单位要对参评成果的申请材料严格把关,装档整齐、规范。对所提供复印件,须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审查原件后核准盖章。
  (四)各设区市教育局、定州和辛集市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报送本市、本单位推荐的参评成果申请材料时,请将每项成果的申请材料独立装袋,在纸袋正面贴上所附材料明细表。同时,除报送规定的纸质材料外,须把所有参评成果的申请材料(印刷品和实物除外)电子文档以邮件形式报送一份(汇总表要用EXCEL格式)。

秦皇岛市第一中学科研处

20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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